舟山市嵊泗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

舟山市嵊泗县财政局 2024-11-21 14:32:40

一、项目编号:CBZJ-20241058G

二、项目名称:嵊泗县人民医院采购巡回医疗车项目

三、相关当事人

投诉人:邦盛医疗装备(天津)股份有限公司

地址:天津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区翠鸣道16号D座南区 

被投诉人1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

被投诉人2嵊泗县人民医院采购巡回医疗车项目评审专家组

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

相关供应商:深圳市艾克瑞电气有限公司

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大坑路8号A栋101,201,301,302

四、基本情况

邦盛医疗装备(天津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投诉人”)对嵊泗县人民医院采购巡回医疗车项目(编号:CBZJ-20241058G),以下简称本项目)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,于2024年9月5日通过线下投诉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因投诉资料不齐全,本机关依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,于2024年9月11日要求投诉人补正。经补正,本机关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,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,依法予以受理。本机关于2024年9月24日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。被投诉人1于2024年9月27日向本机关提交了答辩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。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,现本案已审查终结。
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六条和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,本机关决定,予以驳回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舟山市嵊泗县财政局

2024年11月21日


附件信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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